复旦投毒案续:斯伟江不再担任林森浩人
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5-06-05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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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,应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,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与林尊耀先生解除了《委托协议》,至此,斯伟江律师不再担任林森浩案件死刑复核阶段的人。声明中透露,林森浩本人并不同意解除对斯伟江律师的委托。
今天傍晚时分,斯伟江律师在其朋友圈中贴出《关于解除林森浩案代理合同的声明》,声明中称,在此之前的复核阶段,人已经前后向最高法院提交了5万字的法律意见,及若干新、医学专家会诊意见、申请等,也到当面向复核的合议庭陈述了意见,会见了林森浩,已经基本完成了该阶段的工作。
声明中透露,林森浩本人并不同意解除对斯伟江律师的委托,但鉴于委托协议系林尊耀与律师事务所签署,“委托合同基于信任,专业人士需知进退,不给委托人留遗憾,也考虑到人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,退出不至于对林森浩产生不利后果,故同意解除合同。”
声明还引用《尚书》中的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”,希望最高法院能够依法“刀下留人”,并祝愿林森浩好运。“恳切祈望社会气氛能日渐宽厚,林森浩确是一位犯了大错的人,但他又是努力、希望的年青人。”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 周凯 王烨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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