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本站,请收录本站网址www.h933.cn
广告位1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社会新闻 >

范军:“扶人被讹”的新闻毒品

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5-05-31 点击:
广告位2
广告位3
广告位4

  5月25日,在升旗仪式上,代凤燃因搀扶老人获评学校每周的“校园之星”。然而,时隔多日,五小五年级二班的学生代凤燃心中仍有些困惑:“以后遇到摔倒的老人,究竟该不该扶,应该怎么扶?”就在10天前,她在回家上搀扶了一位摔倒的老人,却被老人是撞人,幸好有目击者为她力证清白。(5月30日《成都商报》)

  近几年,思想领域最伤的事情莫过于两个,一是被查似乎没玩没了,一是“扶人被讹”、“见义勇为被讹”的新闻报道特别撞脸。有着崇尚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扶危济困优良传统的,热衷于“扶人被讹”、“见义勇为被讹”等负面新闻报道,这算个什么事儿?动机何在?目的何在?人的何在?

  南京彭宇案,河源小伙吴伟清案,大学生孟瑞鹏救人被诬案,当这样的新闻着网络和传统,除了极端否定中华优秀传统,放大人们对社会、思想、沦陷、人性的怀疑和忧郁之外,实在找不到积极的社会意义。这样的新闻,难道不是与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和核心价值观教育背道而驰,有意制造恐慌,透支社会,助长冷漠风气的作为?在国家严厉打击网络、大力正能量的语境下,其实在应该是的社会思想领域的新闻毒品。

  毋庸讳言,忘恩负义、恩将仇报、见利忘义的不会因为类似新闻就销声匿迹。但是,在扶人被讹事件中,讹人者却往往掌握着绝对的“主张权”,想怎么讹就怎么讹,而被讹者则只能陷入自证清白、寻求旁证的漫长痛苦之中。被救者可以地实施和,救人者只有含恨接受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带来的损害和经济损失,这种“主动”和“被动”的倒置,实际映射的是,扶人被讹不仅仅是一个问题,还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,一个制度建设问题,一个法制建设问题。

  我国法律“谁主张谁举证”,可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,法律的情感天平无意识地倾向于被扶的“弱者”。“弱者”不需要举证,主张即可成立,而被讹者则需要依赖、旁证以及警方的才能够证明“无罪”。南京彭宇案的深刻教训在于,一些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,成了扶人被讹、见义勇为被讹的“”。当社会力量不足以促使讹人者发现,并使其行为合乎社会准则时,唯有法律才能有效遏制讹人的,防止“助人为悲”事件的发生。

  德的防线崩溃,法律就成了社会的最后一道长城。如果连这道“法律长城”也失守,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城池几乎就无险可守。因此,对扶人被讹,社会不能止于救赎,更要依赖法律武器来。扶人被讹,不仅是一个地方社会思想建设的一面镜子,更是一张检验绩效的试纸。

  扶人被讹的新闻是思想领域的毒品,必须予以。国家必须把此类新闻当作评判新闻产出地建设和政绩的重要依据,以此倒逼地方和执法部门加强制度建设,促进司法,用法律的威严来社会,推动正能量的。

  稿源:荆楚网

  作者:范军


这篇有关于范军:“扶人被讹”的新闻毒品的文章,就为您介绍到这里,希望它对您有帮助。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,请分享给您的好友。本站网址:http://www.h933.cn (转载请保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