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科学技术设立 最高30万元
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5-06-04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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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网讯 新版《温州市科学技术励办法》近日发布,下月起施行,该《办法》明确设立温州市科学技术,以励在本市科学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最高励达30万元。
温州市科学技术分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、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三项。其中,科学技术重大贡献每两年评审1次,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;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每年评审1次,授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100项,并分别设立一等、二等、三等,其中一等不超过8项。
获得市科学技术的单位和个人,由市颁发励证书和金,励经费从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安排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金每人30万元。技术发明、科学技术进步金按照项目励:一等10万元;二等5万元;三等3万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获得市科学技术的情况将载入获人员人事档案,作为对其业绩考核、岗位聘任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等的重要依据。
同时,该《办法》要求市科学技术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、、公开的原则,并对各种弄虚作假、剽窃、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市科学技术的行为,作出了相关处理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本文转自:温州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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